******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债务减免,现予以公告。
******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种类:债权类资产
******有限公司)
所在地:荔波县
一、债权情况
(一)概况
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其他(诉讼费用等) | 债权合计 | 担保人 |
1 | ******有限公司 | 0.00 | 81,709.31 | 0.00 | 81,709.31 | 抵押物为位于荔波县玉屏镇樟江西路58号的三层自建房及土地,房屋建筑面积186.51㎡,土地面积55.78㎡。 |
合计 |
| 0.00 | 81,709.31 | 0.00 | 81,709.31 |
|
(二)债务人情况
名称 |
成立 日期 |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 资本 (万元) |
经营范围 |
行业分类 |
登记状态 |
******有限公司 |
2012/3/29 | ******街道樟江西路 |
覃利晓 |
10 |
牲畜饲养;饲料生产。 |
畜牧业 |
存续 |
(三)担保情况
该贷款为抵押担保贷款。抵押物为位于荔波县玉屏镇樟江西路58号的三层自建房及土地,房屋建筑面积186.51㎡,土地面积55.78㎡。现房屋由抵押人自用。
(四)诉讼情况:未诉讼。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3、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4、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6、诉讼时效存在丧失的风险。
三、债务减免内容
处置金额:81,709.31元,具体内容如下:
******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以债务减免方式进行处置,即债务人等自《债务减让协议》签署次日起30日内归还我公司61,424.29元后,我公司对其剩余债权金额中20,285.02元的利息予以减免,同时在61,424.29元款项划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后,解除位于荔波县玉屏镇樟江西路58号的房屋及土地的抵押。
2.若债务人等未按协议约定还款,将恢复债权不再减让,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债务减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减免事宜相关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减免公告活动的举报,具体详见******。若无其他投资人提出收购意向,或其他投资人提出的收购条件劣于现有方案的,我公司将按现有方案进行处置。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283传真:/
邮政编码:55000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51-******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监督电话:0851-******
******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