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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一师一团工业园区2×30MW背压机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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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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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一团工业园区30MW背压机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等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4日-20258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第一师一团工业园区2×30MW背压机项目

第一师一团金银川化工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3190/时煤粉锅炉、230兆瓦背压汽轮发电机组、2台静态励磁三相两极同步发电机,以及相关配套辅助设备设施,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项目服务范围为一团金银川化工园区、一团中心城镇、一团金银川工业园区仓储物流片区,供热面积71.67万平方米,供热半径15公里。项目劳动定员150人,五班三运转工作制,锅炉年利用小时数7000小时。项目总投资77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9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4.0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3台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通过SCR脱硝装置处理(还原剂采用尿素),其中SCR系统催化剂按“2+1”层(21备)设置,每台SCR装置设一套完整的氨喷射系统,采用精准喷氨;二氧化硫通过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处理,系统不设置GGH和烟气旁路,设三级超细屋脊式除雾器、四层喷淋层和一层提效装置;粉尘通过电袋复合除尘器处理;汞及其化合物通过“S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湿法脱硫协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由1130米高的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小于《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中新建燃煤电厂限值要求;逃逸氨排放浓度小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要求;林格曼黑度排放小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要求。项目设置1座碎煤室,内置2台碎煤机(11备),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20米高排气口排放;项目设置3座转运站,配备皮带输送机,采用密闭输送,输煤皮带受料点产生的煤尘经3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15米高排气口排放;项目设置1座煤仓间,煤仓间煤尘经9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932米高排气口排放;项目设置2座石灰石粉仓,采用密闭罐车运输,石灰石粉尘经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20米高排气口排放;项目设1座粗灰库及1座细灰库,灰库粉尘经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20米高的排气口排放;项目设置3座渣仓,渣仓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20米高的排气口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项目设置1座封闭式条形煤场,煤场四周设煤场喷洒水装置。项目设置1座封闭式汽车卸煤站,采用双缝隙式汽车卸煤沟,在封闭卸煤区域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带微负压装置),在原煤斗落料口处设置微雾抑尘装置;煤场出口处配备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对运输车辆的车轮、底盘、车身进行冲洗。封闭式转运站、碎煤机室上部落料口和下部胶带受料点、输煤廊道均设微雾抑尘装置。厂外煤炭采用公铁联运的方式运输,其他原料采用公路运输。石灰石粉、粉煤灰均采用密闭罐车运输,尿素采用袋装由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进厂内,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采用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至综合利用点,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填埋场(静脉产业园),固废填埋场采取洒水、编织网覆盖措施,并分区分块分层碾压堆灰。煤炭等块状物料厂内采用封闭输煤廊道输送(内设封闭式带式输送机),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尿素溶液采用架空管道输送+固定顶罐储存。控制厂内运输车辆速度,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2)废水:厂区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两套独立的排水管网。厂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时的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pH调整+絮凝+斜板澄清处理工艺,锅炉补给水采用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EDI系统处理,与化学水处理间排水(超滤反冲洗排水、反渗透酸碱废水)、空气预热器、省煤器和锅炉烟气侧等设备冲洗排水、辅机冷却系统排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输煤系统冲洗等。新建处理规模为2×10立方米/时的煤水处理系统(一用一备),采用澄清+过滤处理工艺,输煤系统冲洗废水、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煤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的冲洗、煤场喷洒用水。新建处理规模为1×6立方米/时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絮凝沉淀)+低温烟气余热浓缩或低温三效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烟气干燥处理工艺。采取以上措施后,含煤废水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其余回用水水质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要求。锅炉排污水进入工业废水回用水池复用。锅炉酸洗废水由专业酸洗公司回收处置。厂区设处理规模为2×5立方米/时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一用一备),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夏季用于浇洒道路和厂区绿化及工艺用水,冬季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水。出水水质小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要求。3)噪声: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汽轮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空冷平台等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机、泵类装置加装消声器;室内有噪声源的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墙体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在锅炉排气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送风机吸风口装设导流装置;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区新建1333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分类分区暂存,废变压器油暂存于4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新建11000立方米的粗灰库、11000立方米的细灰库、3120立方米的渣仓,1670************************有限公司统一开展炉渣、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及处置,综合利用不时,粉煤灰采用密闭罐车,炉渣、脱硫石膏和石子煤采用篷布遮盖,由专用车辆送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填埋场(静脉产业园)分区贮存。废离子交换树脂约5年更换一次、废膜约3年更换一次,与废布袋一并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污泥经脱水后送至一团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工业污水处理站产生少量污泥经脱水后送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填埋场(静脉产业园)处置。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回用于锅炉内掺烧。③其他固体废物:电袋复合除尘器中定期更换的废布袋、脱硫废水处理站污泥需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填埋场(静脉产业园)处置,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至一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4.2公里。5电磁辐射:升压站选择优良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按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悬挂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加强电磁水平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千伏/米、磁场强度≤100微特斯拉)要求。6环境风险: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规范要求进行,装置设施之间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生产装置区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锅炉、汽轮机、除尘设施、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处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装置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水池,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工业废水处理站。厂区新建26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做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发生时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水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调蓄送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置事故浆液罐,发生事故时,脱硫废水排入事故浆液罐内暂存,事故结束后,脱硫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在110千伏升压站设置1座容积约4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一个贮油坑,贮油坑四周设置高出地面100毫米的挡油坎,贮油坑内铺设卵石,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脱硫脱硝、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7)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工业废水处理站、脱硫车间、煤水处理间、废污水管网、事故油池、事故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防渗区为其他区域。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污水的跑、冒、滴、漏,杜绝污水的外溢现象,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8)温室气体:选择性能好的主辅机;采用接近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燃煤;优化锅炉燃烧,提高锅炉效率,降低省煤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量;选择密封效果好、寿命长的锅炉空气预热器,减少漏风,保证锅炉性能;优化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的布置,减少管道阻力,提高汽轮机进口参数,达到提高汽轮机的热效率;要求加热器制造厂采用高效的高低压加热器结构,保证其端差在保证值范围内;机组各系统疏水根据其焓值接入到相应能量品质的设备和管道中,充分利用其热能;尽量保证机组的负荷率,更高的负荷率才能发挥高效机组的优异性能;选用保温性能良好、节能效果稳定的保温材料;采用先进水平的优化控制管理系统,降低机组的各项能耗指标,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优化选择流量测量装置的型式,降低工艺系统自身的能耗损失,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流量测量装置优先选用节流压损小的产品型式;降低厂用电率以降低供电煤。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合理选择水源,优化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各工艺过程对水量和水质的要求,结合水源条件,从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确保电厂经济、安全运行等角度出发,建立合理的水量平衡系统,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处理、回用,减少全厂耗水量。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项目统筹水、气、土、固废、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项目预留二氧化碳捕集接口,达产后因地制宜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制定温室气体年度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将上述监测结果形成记录。建立碳排放管理台账,每天按班或批次记录,每月汇总一次。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五年。根据碳排放台账记录情况,每年开展一次碳排放核算及污染源二氧化碳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定期对厂区内的监测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一次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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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湖工业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扩建工程。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工艺,对现有的回转窑进行扩能建设,最终形成3333/日水泥熟料生产能力。此次扩能主要建设内容为熟料煅烧系统改造(包括更换回转窑、改造分解炉、更换高效节能电机和技改预热器系统等附属设备设施),生料制备系统、水泥粉磨系统设备改造,原料储存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包装系统、余热发电系统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物料的储运工程、生产及生活的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51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25万元,占总投资的62.6%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回转窑采用低氮燃烧+分级燃烧技术,窑尾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精准SNCR+SCR脱硝+覆膜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9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中附表1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小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5-1水泥熟料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氟化氢、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及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小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窑头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覆膜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中附表1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要求。其余生产环节中粉尘产生点共计55处,均经负压收集,采用覆膜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各自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中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物料储存环节:原煤存放于封闭的煤堆棚,石灰石、煤矸石、石英石、镁渣、高炉渣、有色金属灰渣、燃煤炉渣、炉渣、石膏、脱硫石膏等原燃料均存放在封闭堆棚内,各堆棚产尘点安装喷雾抑尘设施;熟料封闭储存,熟料库配备覆膜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粉煤灰、硅灰、成品水泥等粉状物料均采用密闭筒仓储存,仓顶配备覆膜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生产环节的原辅料调配库等均采用封闭结构,配备覆膜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车辆行驶区域及出入口地面硬化并安装自动门;石灰石及原煤均化过程在封闭的均化库内进行,均化库顶设置喷雾抑尘设施;车辆行驶区域及出入口地面硬化并安装自动门;除尘灰采用负压气力输运等密闭方式输送。物料运输环节:散状原料卸车、上料均在封闭料堆棚内进行,配料、输送过程全密闭;物料在厂内采用封闭式皮带、斜槽、斗提运输,确保正常生产时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保证无可见烟粉尘外逸与撒料;粉煤灰、硅灰等粉状物料采用罐车密闭运输。生产工艺环节:石灰石、辅料、混合材等物料在厂内封闭式车间内破碎,破碎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出料口采用密闭装置,并配备除尘设施;磨前喂料装置与集气罩的连接处密闭;窑系统保持微负压,定期检查;熟料冷却机卸料口设置集气罩,配备除尘设施;水泥包装车间全封闭;袋装水泥装车点位采用集中通风除尘系统,水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并配备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器。氨水采用专用罐车运输,氨水罐区及易泄漏点位设置氨气泄漏检测措施,采用独立的DCS控制系统,实现氨水量的自动控制,配套氨气回收装置。其他环节: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原料和产品运输汽车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厂内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各料场车辆出入口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厂区出口或物料料棚出口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出厂的运输车辆的车轮、底盘进行冲洗。在水泥窑、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原料、燃料储库车辆进出口、成品装卸所有车辆出入口、CEMS站房内、采样平台、发运进出广场等重点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厂区进出口及厂内装卸场所设置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对进出厂车辆出入口24小时实时监控的功能,保证能够覆盖车辆进出的过程,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进出厂车辆信息及厂内运输车辆使用历史记录保存周期均不少于24个月,若发生故障,立刻联系运维单位进行故障检修,同时在设备维修或更换期间采取人工摄像等应急措施,确保视频监控24小时不间断;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记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等清洁运输情况;自动监测、DCS系统等数据至少保存五年,高清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年。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氨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后与余热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限值要求后,排入厂区循环水池(8000立方米)回用于厂区绿化。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泵类设备采用内衬有吸声材料的电机隔声罩和泵基础减振垫,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加强厂区周围及厂内绿化。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区现有13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液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砖、废水泥块经破碎、粉磨后作为原料使用;废水泥包装袋定期外售;除尘器废滤袋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回转窑焚烧处理。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十三师新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5环境风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管理制度。氨水储存、运输均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的要求。氨水罐区及厂区须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的要求建设。储罐与生产设施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系统、监控摄像头及罐顶喷淋设备,自动监测罐内液位高低,并与进料关闭装置联锁,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冒罐事故,一旦出现氨水泄漏事故,立即开启氨水储罐顶部喷淋装置喷淋。罐区周边设置1米高的围堰,储罐泄漏情况下,泄漏料液被阻挡在围堰内,同时立即启动料液收集设施,尽快收集泄漏物******有限公司已建的10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经导流沟进入事故水池,待事故解除后,事故废水调蓄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妥善处理。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单位已于2023329日在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脱硝、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氨水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防渗区为循环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其他生产及生活区为简单防渗区。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液体物料和废水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7)温室气体:项目使用炉渣、燃煤炉渣、高炉渣、煤矸石、镁渣等一般固体废物替代原料使用,生产过程降低熟料的用量。水泥窑配套高效预分解系统、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烧成、高效篦冷机等节能低碳设备;选择合理的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杜绝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必要时安装软启动装置。总图按照工艺流向布置,物料顺行,合理分配运输量,减少物流,减少折返、迂回以及货物的重复装卸和搬运,减少厂内运输货物周转量,缩短运输距离;合理布局工艺设备和建构筑物。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和张贴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反馈信息。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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