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辽县三产融合发展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东辽县三产融合发展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东辽县三产融合发展园区内东北侧
******有限公司
编制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排污口设置方案:
(一)排污口地理位置: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安恕镇东北侧约1km处。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内东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29.61",北纬42°49'31.33"。
(二)排污口类型:新设。
(三)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
(四)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五)排污口入河方式:经管道排入大梨树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水资源保护措施:
(一)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
(二)须进一步完善入河污染物事故排放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三)建设单位须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 (SL532-2011)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水连续均匀入河排放,不渗漏、不外溢,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排污口应严格按照防洪标准要求设计建设,避免出现洪水倒灌等事件。
(四)严格制定并落实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办法和维护保养制度,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须在入河排污口处竖立标志牌,安装监控废水排放的在线流量计及COD、NH3-N等污染物监测设备,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水量实时监测。
(五)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须及时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排放的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排放量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