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6日
公示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邮 编:214028
邮 箱:******
传 真:******
******有限公司编制的《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活区—生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5年8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范围
生活区—生态区管理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京杭运河、南至新吴区界、西至新吴区城镇开发边界、北至雪梅路-科东路,总面积约6.48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三、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管理单元范围,结合无锡市新吴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管理单元范围进行优化调整。
(2)优化用地功能,增加望虞河南侧殡葬用地。
******消防用地。
(4)优化市政道路,调整望虞河北侧道路线型。
(5)优化绿地布局,将锡苏公路以东、京杭运河以西部分郊野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环太湖高速南北两侧部分郊野绿地调整为防护绿地。
(6)优化绿地布局,将锡苏公路西侧白家里变调整为防护绿地。
(7)优化绿地水系,调整锡苏公路北侧三河港线型并局部增加防护绿地。
(8)现状维护,落实中关村下穿通道线型。
(9)现状维护,落实环太湖高速公路收费站、匝道用地性质;落实横泾巷河、黄墩头浜线型。
(10)现状维护,落实加油(气)站用地边界。
(11)现状维护,落实江苏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管理用房用地性质。
(12)现状维护,进行新旧代码转译。
附件:《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活区—生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pdf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