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6日
公示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邮 编:214028
邮 箱:******
传 真:******
******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无锡空港产业园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硕放二—硕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5年8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范围
硕放二—硕南管理单元规划范围:东至G312国道、南至望虞河、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通锡高速,总面积约10.84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三、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规划硕放污水处理厂排水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排水用地。
(2)优化市政道路,将睦邻中心西侧虚线控制道路调整为实线控制。
(3)优化绿地布局,在于里河路与裕丰路交叉口东南侧以及长江东路与薛典路交叉口东北侧局部增加防护绿地。
(4)现状维护,落实望虞河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水工设施用地、京杭大运河东北侧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一类工业用地、里河路与裕丰路交叉口西南侧及长江东路与孙安路交叉口西南侧一类工业用地性质。
(5)现状维护,进行新旧代码转译。
附件:《无锡空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硕放二—硕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pdf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