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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09:00 |
宁德三都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发建设项目-水产交易市场
答疑与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003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宁德三都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发建设项目-水产交易市场,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标公告2.3.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4.3三级资质”修正为“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试行)的通知》(宁发改规[2025]2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应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延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修正为“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应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延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
4、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0%的预付款”修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10%支付”。
5、专用合同条款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修正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投标函附录涉及上述内容应进行相应调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