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拟对《开封市俊杰构件厂年生产 1000 立方米混凝土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市俊杰构件厂年生产1000立方米混凝土构件建设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平城乡郭西66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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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俊杰构件厂
河南蓝泰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平城乡郭西村 666 号,主要年生产1000立方米混凝土构件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1.废气。砂石骨料投料、落料粉尘,水泥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原料车间装卸、堆存粉尘废气引至“ 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 1(颗粒物有组织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稿》有组织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不高于10mg/m3)。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设备冲洗废水、雕刻机循环冷却用水,经循环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筋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泡沫板边角料及雕刻泡沫碎屑、废脱模剂桶、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固体碎渣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及时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杞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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