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占地。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利用既有场地或永久占地,施工便道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对机组吊装场地、集电线路用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有水平与生态功能。工程占用的耕地、草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营期,通过设置线路标识、在风机上设置警示涂装、驱鸟等明显标志降低鸟类碰撞风险。加强运营期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输材料车辆密闭或遮盖,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对施工便道洒水降尘。施工路段设置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易起尘的物料堆放采取防风防雨、设置围挡、加盖毡布,严禁大风天作业,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等措施。施工场界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高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要求。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封闭设计,各处理单元密闭,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禁止将建筑材料、废水、泥沙、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建筑材料应远离地表水体堆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屯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洒水降尘。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地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站区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清水池,满足冬季污水储存要求。
站区实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油品库、事故油池、废铅酸蓄电池和废磷酸铁锂电池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储能区、升压站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和清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区内办公区、站内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选择合理的运输路径,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机组,通过调整运行状态,加强风机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升压站内通过选用低噪声电气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加强升压站绿化等措施,升压站站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严禁随意堆弃。不可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统一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堆弃。隔油沉淀池内收集的废油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需由专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委外处理。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定期交由生产厂家或者专门处置废弃锂电池的企业回收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检修过程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废铅酸蓄电池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同时,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维管理,定期巡检,及时维护。升压站内主变和风机箱式变压器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按要求做好防渗,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和含油废水全部得到收集和安全处置。应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安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与地方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八)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升压站四周绿化,设立电磁防护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工频电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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