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占地。施工布置应远离闹龙河水库水源保护区,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临时设施,不得进入闹龙河水库水源保护区侧施工、取弃土、堆放材料、冲洗施工机械等;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利用既有场地或永久占地,施工便道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有水平与生态功能。运营期,通过设置线路标识、在风机上设置警示涂装、驱鸟等明显标志降低鸟类碰撞风险。加强运营期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
******居民区布置,并及时洒水降尘;进场道路和施工区道路进行硬化,使路面保持清洁;加强车辆管理;易产尘的物料堆场应采取围挡或苫盖,运输车辆应密闭或遮盖等措施。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要求。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禁止将建筑材料、废水、泥沙、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建筑材料应远离地表水体堆放。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在临近闹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施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具体措施。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新建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在远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外还田。
站区实行分区防渗。贮油坑、升压站事故油池、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做好防渗。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选择合理的运输路径,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机组,通过调整运行状态,加强风机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升压站内通过选用低噪声电气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加强升压站绿化等措施,升压站站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严禁随意堆弃。不可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统一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隔油沉淀池内收集的废油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需由专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定期交由生产厂家或者专门处置废弃锂电池的企业回收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检修过程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废铅酸蓄电池,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同时,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维管理,定期巡检,及时维护。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和风机箱式变压器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按要求做好防渗,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和含油废水全部得到收集和安全处置。应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安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与地方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八)电磁污染防范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升压站四周绿化,设立电磁防护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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