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岔沟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海城市岔沟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城市岔沟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海城市岔沟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奖补、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本级资金90.94%、自筹资金9.06%,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城市岔沟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城市岔沟镇板子屯村、黄家村、庞家店村、岔沟村、下栗村、上栗村、叶家村。
(2)工程规模该工程路线全长22.078公里,采用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5cm水泥稳定碎石,15cm混石(砂砾)垫层。具体如下:
1、下栗村:新建3.5米宽沥青路0.828公里。
2、板子屯村:新建3米宽沥青路2.106公里。
3、庞家店村:新建3米宽沥青路0.473公里。
4、叶家村:新建3米宽沥青路1.592公里。
5、上栗村:新建3米宽沥青路0.33公里,3.5米宽沥青路0.24公里,共计0.57公里。
6、岔沟村:新建3米宽沥青路14.157公里,5米宽沥青路0.07公里,共计14.227公里。
7、黄家村:新建3米宽沥青路2.282公里。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标段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计划2025年10月20日开工至2025年12月19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1 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项目总工 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在任项目撤离书面承诺(承诺书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5信誉要求
无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0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2 日,每日 08 时 00 分至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海城市站前街立新委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招 标 人: ******人民政府
地 址: 海城市岔沟镇
联 系 人: 徐明明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万象汇 1 号楼 2 层 S20 号
邮 编: 114000
联 系 人: 王鑫欣
电 话: ******
电子邮件: ******
2025年 0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