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双减”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小学、相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
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46号)******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实施办法》(金市教审〔2022〕11号)精神,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经研究,现就遴选2025******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6日至6月13日。
二、遴选原则
(一)公益属性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二)自愿参与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自主向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四)双层遴选原则。******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文化、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税务、消防等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类培训******学校课后服务的区域“白名单******学校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五)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属地主管部门******学校课后服务办法(试行)》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三、申报对象
(一)在开发区注册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在开发区注册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
(三)在开发******居住的专业人才(仅限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社会专业人员,且未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任职)。
四、申报要求
(一)机构资质。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对应符合《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文旅科教〔2022〕1号)、《浙江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体经〔2021〕359号)、《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科发外专〔2022〕2号)的要求,对应通过开发区业务主管部门正式审核,并取得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社会组织须取得金华市民政部门(登记地址须在开发区域范围内)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按时参加年检。
专业人才须有开发******居住证,并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技能或资质。
(二)人员资质。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在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三个月);从业人员和******法院 ******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中禁止的行为。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需上架“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四)办学资金。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偷税漏税等情形;资金监管已按要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统计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
(五)机构信誉。办学行为规范,近3年内无违规办学行为,未被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公安、民政、人社、住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税务、消防等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等情形。提供“浙里办-浙里信用”上的相关领域校外培训机构或社会组织专项信用报告。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2025年6月6日-6月13日)。相关机构根据要求填报《申请表》《汇总表》及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申请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一式二份上交开发区业务主管部门,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开发区注册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邮箱:******;
开发区注册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邮箱:******;
开发区注册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邮箱:****** ;
开发区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及开发******居住的专业人才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邮箱:******。
(二)分类审核(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签署意见后提交开发区“双减”工作专班复审。
各初审部门于6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至开发******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邮箱:******。
(三)专班认定(2025年6月24日-7月31日)。开发区“双减”工作专班组织“白名单”遴选评审组实地考察,同时对申报对象的资质、法定代表人及培训教师资格、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委员会网站(******)公示开发区白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培训项目、培训教师等。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开发区白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继续实行开发区、婺城区和金东区三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互认共享机制,三区范围内无需二次申报。如:开发区注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开发区申报“白名单”,申报成功后,可参与******小学课后服务,不需要向其他区申报。
(二)申报材料清单和填写要求
附件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1填报说明)。适用于正式审核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
附件2:社会组织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2填报说明)。
附件3:专业人才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3填报说明)。
附件4:开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详见附件4填报说明)。
附件5:开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详见附件5填报说明)。
正式审核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填写附件1、附件4、附件5;社会组织填写附件2、附件4、附件5;专业人才填写附件3、附件4、附件5。上述材料电子稿按格式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名称+非学科类进校园材料,一并发至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
(三)2025学年区域白名单公布后,有效期限为1年。之前公布的“白名单”一律废止。未进入2025学年区域白名单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托管、拓展性课程等需引进校外资源的服务。
附件:
附件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x
附件2:社会组织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x
附件3:专业人才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x
附件4:开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开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xls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减”工作专班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