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
传真
地址
******管理局
邮编
246121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甘露村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征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1间替代燃料卸料棚,设置1条替代燃料输送投料生产线(内含卸料输送系统、计量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同时改造1#水泥窑生产线烧成系统(分解炉接口改造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实施后可年处置替代燃料3.2万吨(生物质10000t/a、废旧布条12000t/a、RDF燃料10000t/a),并利用协同处置过程放热节约燃煤25880t/a(折合标煤约17941t/a)。②熟料生产线冷却系统、生料粉磨系统等设备升级更换;③环保设施优化升级:主要是对现有项目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源进步完善密闭措施,对现有高噪设备新增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修补完善部分厂界声屏障等。项目技改前后水泥熟料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协同处置窑尾废气和卸料粉尘。防治对策和措施:①协同处置窑尾废气:依托1#水泥窑窑尾现有“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窑尾设置的80m高烟囱(DA078)排放。协同处置窑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氨、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标准限值;HCl、HF、Hg、二噁英、TOC、Tl+Cd+Pb+As和Be+Cr+Sn+Sb+Cu+Co+Mn+Ni+V排放浓度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标准限值,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总有机碳(TOC)因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增加的浓度不应超过10mg/m3。②卸料棚卸料粉尘:卸料口三面封闭设计,设置集风管道收集卸料粉尘。收集后卸料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卸料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工业冷却系统循环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次技改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输送机、螺旋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时将产生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安装隔音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窑尾窑灰、卸料除尘灰、废滤袋、废润滑油等。防治对策和措施:窑尾窑灰利用现有配备窑灰返窑装置,返回窑内利用;卸料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废布袋由供货商回收处置。废润滑油(HW08,900-214-08)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怀宁海螺厂区现有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企业发放公参调查表45份,主要征集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实际回收42份,经统计所有被调查公众均同意项目建设,无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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