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建含铜废水预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
传真:051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有限公司
扩建含铜废水预处理设施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南区
企业拟投资100万元,购置含铜废水预处理设施等设备,建设扩建含铜废水预处理设施项目
1.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封、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建成后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上锡线废水、芯片生产线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焊接水吸收废水、上锡碱吸收废水、吸收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上锡线废水经本项目扩建的含铜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为“pH调节池+电化学+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能力为240m3/d)与其他废水一同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有限公司,总锡参照执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中标准限值;BOD5******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较严值。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距离衰减、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及废包装桶、废检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及废包装桶、废检测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及日常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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