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有限公司煤矸石新型墙体砖及水泥空心砖生产改扩项目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煤矸石新型墙体砖及水泥空心砖生产改扩项目
三、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下洋镇新村村
四、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煤矸石新型墙体砖及水泥空心砖的生产加工。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
煤矸石墙体砖原料制备过程破碎、筛分、搅拌等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2#3#窑炉窑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除尘处理,分别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2)、不低于40m高排气筒(DA003)、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水泥空心砖建筑渣土加工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泥空心砖生产搅拌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坯料、次品砖、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除尘塔沉渣集中收集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及时回用作原料,避免堆存;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废空桶集中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八、公众参与
无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