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江西大有科技节能高效新能源专用磁性材料与元器件改建项目(部分产品增加喷漆)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评办)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春风路1号202(336000)
项目名称
江西大有科技节能高效新能源专用磁性材料与元器件改建项目(部分产品增加喷漆)
建设地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雨路18号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大有科技节能高效新能源专用磁性材料与元器件改建项目(部分产品增加喷漆)位于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雨路18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3′49.374″,北纬27°51′15.434″,项目不新增用地******有限公司,南侧为1886新能源汽车交易中心,西侧为物流公司,北侧为江******有限公司。本项目属改建工程,在******有限公司北区4#厂房内新增一条喷漆线。项目以油漆、稀释剂、固化剂为原辅材料,经喷涂工序对磁性电子元器件进行喷漆。
项目产品方案:年喷涂150万只共模电感磁芯。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改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调漆废气(以TRVOC、甲苯、二甲苯计)、喷漆及固化废气、喷枪清洗废气(以TRVOC、颗粒物、甲苯、二甲苯计)。
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水帘+水喷淋预处理,与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的调漆废气、喷漆固化废气和喷枪清洗废气一并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要求,TRVOC、甲苯及二甲苯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标准限值要求,通过一根15m(DA009)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喷漆及烤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通过通风换气及绿化处理,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生产废水采用明管输送、雨水采用明沟输送,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本次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原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通过园区管网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提标为45mg/m3,NH3-N提标为2.5mg/m3,TP提标为0.45mg/m3),经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控措施。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纤维棉、喷漆废水、漆渣、废油漆桶、水帘柜废液、喷枪清洗废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确保厂界达标,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满足工艺条件的情况下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在总图布置时,结合工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消声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排放的污染物对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影响;项目油漆火灾事故产生的CO、NOX、氯化氢排放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企业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突发大气环境、水环境事件等风险防范措施,配套足够容量的应急池(新建1座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池),确保在制定和履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照《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要求规范化设置监测点位。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4#厂房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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