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南岸社区就业驿站。
一、项目名称
******街道南岸社区就业驿站
二、服务期限
两年(服务周期内合同采取年度评估合格后一年一签形式)
三、项目经费
人民币10万元/年
四、基本要求
(一)询价服务机构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询价服务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询价服务机构具备民办非企或非营利法人组织资格,包括社工服务机构、义工队伍、行业协会、公益社团、基金会等。
(四)询价服务机构须具有社会工作服务经历,具备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
(五)询价服务机构需投入不少于2人的力量用于开展服务。
(六)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9:00—17:00。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六、报名地点
******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之一)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
七、报名方式
提供以下纸质资料,并用文件袋密封递交:
1、相关组织机构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4、提供工作方案一份。
八、询价中标单位确定
(一)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3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询价程序。不足3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询价。
(二)询价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内容,结合服务内容数量,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工作方案等因素确定询价运营合作服务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街不再另行通知。
******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询价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街将不为本次询价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九、签订合同
询价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街道南岸社区就业驿站服务需求.docx
******办事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