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2025年陈仓区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陈仓区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5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TH2025-0407
项目名称:2025年陈仓区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971.38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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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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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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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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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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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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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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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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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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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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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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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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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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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9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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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5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4,0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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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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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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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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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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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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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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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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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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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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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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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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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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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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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合同包2(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养老关系在该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需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能查询到相关信息。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2025年县功镇碧峰寺村柴胡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需查询企业、法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2.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95、******00;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人民路与县香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 A 座西单元 1102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