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市本级、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 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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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邀请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宝鸡市市本级、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征 集 人: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宝鸡市海棠风尚六楼623室
联 系 人:豆友谊 张荷
联系电话:******179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宝鸡市市本级、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
3.征集项目简介: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的规定对全年多频次、小额度采 购的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支出改革,加强公务车辆的维修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降低车辆运 营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陕办发〔20 19〕16号)等规定,对宝鸡市市本级、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封闭式框 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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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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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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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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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量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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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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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
采购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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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
政府购买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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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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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市本级、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 维修和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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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市本级、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 维修和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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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
修和保
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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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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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未列
明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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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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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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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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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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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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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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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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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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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渭滨区所属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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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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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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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金台区所属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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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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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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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陈仓区所属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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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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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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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宝鸡高新区所属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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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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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宝鸡市市本级、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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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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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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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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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服务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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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须具备有效的《陕西省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证明》(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与《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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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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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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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经营维修场所须位于宝鸡市(渭滨、金台、陈仓、高新)范围内,并已取得该场所土地的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投标时应提供当地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场所,并已取得该经营场
所土地的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 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证)。产权证上主体必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信息
保持一致。 (2)场所为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且租赁截止日期与本次开标日期间隔不得少于2年(如原有合同时间不足2年, 可提供相应承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中承租人信息与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3) 以上场所的所在地点必须位于宝鸡市(渭滨、金台、陈仓、高新)且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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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 2025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 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 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 ( 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 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 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 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 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 ),进 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 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 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
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 ;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 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 ①陕西CA:******88; ②西部CA:4008-600271拨0; ③华测CA:400-620-2211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 :******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供应商需参考《CA办理指南》,办理“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的证书及签章 ,切勿选择“ 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办理临时证书,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选择此临时证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无
征集人: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