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 址:宁德市会展中心东馆
联系人:游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栋2层2-E
联系人: 小黄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数字经济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第一阶段)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 元
质量:满足招标人技术和服务要求,并通过发改及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各系统能正常试运行,达到初步验收合格;初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并完成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工作,达到进入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时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制定项目竣工验收的书面申请和验收方案。如果验收不合格,招标人可重新确定验收的时间,在重新验收前,中标人负责继续免费对项目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招标人确定的期限内达到验收标准,其验收过程和方式不变。各阶段时间节点及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人违约金1万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因不可抗力因素招标人原因等特殊情况,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交付时间予以顺延。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蔡春水、高级工程师职称、闽G109-03901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委员会成员名称:
朱晓虹、邱文钊、高辉、韩庭炎、郑军宏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服务中心大楼513 联系电话:0593-******。
十、公示时间
2025年9月5日 至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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