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采购全院零星装修工程协议供应商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保健院采购全院零星装修工程协议供应商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保健院采购全院零星装修工程协议供应商
2.采购编号:GDZX******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地点 |
1 | ******保健院采购全院零星装修工程协议供应商 | 1,200,000.00 | ******保健院东城院区、南城院区、莞城院区或其他指定区域 |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类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公示期
该项目公示期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报名事宜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5月06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0.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保健院门户网站:******/
******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11.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有限公司
******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 公司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