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检测仪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保健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保健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检测仪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GDZX******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台) | 合计(元) |
1 | 胎儿/母亲动态心电检测仪 | 1 | 台 | 420,000.00 | 420,000.00 |
本项目采购预算:420,000.00元(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公示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报名事宜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3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10.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
联系人:李小姐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电话:0769-****** 公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