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拟以询比方式采购 电动车 ,欢迎贵方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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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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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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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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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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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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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铃星河202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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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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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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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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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包括电动车采购、头盔、辅助挂牌及配送,共计16 台。
(二)技术参数及供货要求(如发生技术标准或要求偏离等情况以采购方实际供货需求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
1.行车智能:具有智驾系统及智能车辆管理(无钥匙启动,NFC卡片解锁、手机app显示,电量,距离,蓝牙等)。
2.行驶记录:具有单程行驶里程、电量显示,预估剩余电量行驶公里数,总行驶里程记录。
3.电池:采用72V-22A台铃蓝极鲸石墨烯动力电池,耐热耐寒,质保一年,一年换新,国标续航不低于80公里。
4.安全配置:具有前后碟刹、 TCS防侧滑、陡坡缓降等功能;刹车稳定不打滑,安全系数高;前后轮胎为半热熔轮胎,抓地牢固、耐磨,操控性好。
5.头盔必须要有国家3c认证。
6.车辆外观颜色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配置配送。
(三)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内根据交货计划及时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不低于3年,电池质保期不低于1年,电机和控制器非人为故意损坏终身质保。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负责执行相关三包服务等内容。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询比价采购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7 日 9 点。(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以正式通知为准)
公开唱价地点: 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23-1号物资管理部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叶老师 电话: 0531-******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 48000.00 元,供应商的总报价超过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所报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对电动车的装卸、运输、送货、税费等全过程所有费用。除合同另行约定外,其它任何因素影响均不再调整,最终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4.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询价人。
5.供应商报价单按询价函要求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询价人。
6.澄清和修改: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询价函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 2025 年 7 月4日 17 点前以致济南水务物资管理部电话/邮箱0531-******/******,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7.若报名供应商不参与本次报价,须于 2025 年 7 月4日 17点前将放弃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送至济南市历******集团供应商管理考核不良记录,今后参与同类采购活动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8.明显存在不合理报价(恶意进行不平衡报价等),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进行价格合理调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四、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总价最低价法。在符合货物需求、质量要求、交货期限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总报价最低的原则依次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供应商无法满足文件及实际需求,采购方可顺延启用第二名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询价。
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在供货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出现货物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服务纠纷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有权终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由采购人按照中标排序安排其他成交供应商依次保障货物供应。
1.货物与成交供应商承诺不相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2.当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因质量问题不能通过采购人验收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成交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负责重做、整改的一切费用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货物不存在环保、安全缺陷问题。若因环保、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都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务必承诺所供产品均来自原厂或代理品牌生产厂家,必须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必须建立24小时原厂服务热线,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集团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