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在局系统继续开展高素质人才培训,从理论武装、党性锤炼、综合素养、专业能力等多维度,提升民政系统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视野开阔、经验丰富、本领高强”的复合型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保障。拟开展第三届高素质人才培训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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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1、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
1.1培训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具体培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培训方式:培训拟采取“集训 散训”的形式。预计整体培训10期。每月安排为期3天的长沙市内封闭培训,4天省外培训。其他时间通过课题调研、读书交流、团建活动等开展散训。(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培训内容
以“为民爱民、守正创新、协同立行、标准卓越、人民满意”为主题,贯穿10期课程培训内容。每期培训确保课程多元性,包括党性教育与综合能力、理论教育与宏观视野、社会保障与基层治理、管理思维与高效执行、现场教学与实践调研等。
3、培训人数及安排
预计每期培训人数为60人(固定学员) 不超过20人的跟班学员,由采购人进行统筹课程安排。
4、省外实地考察(4天3晚)
省外实地考察学习(一线城市,具体以采购人确定的方案为准),重点围绕基层社区治理与服务、民政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等多个方面。
5、培训场地要求
5.1场地选择: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选择培训场地,优先选择党校、高校等,预定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桌椅、书写工具等,确保网络稳定。
5.2环境要求:场地环境安静、整洁,通风良好,提供充足的饮用水。
6.食宿、交通安排要求
6.1住宿标准:长沙市内3天2晚住宿 外出学习(省外)4天3晚住宿,房型为标准间。
6.2餐饮标准:每日提供早、中、晚餐,餐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长沙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行〔2017〕13号)规定标准用餐。
6.3交通保障:省外区间及市内交通保障,选用具备合法运营资质的大巴车,确保车辆性能安全,每车配备1名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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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培训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具体培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培训方式:培训拟采取“集训 散训”的形式。预计整体培训10期。每月安排为期3天的长沙市内封闭培训,4天省外培训。其他时间通过课题调研、读书交流、团建活动等开展散训。(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3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保障
1、组织保障
(1)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统筹安排下制定详细培训实施方案,确保培训计划与采购人的要求高度契合。
(2)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应为本项目投入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明确专职负责人对接培训全流程。若项目管理团队成员无法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管理团队成员,成交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3)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科学调配参训学员工作安排,提供弹性培训时段设计及补训机制,协助化解“工学矛盾”。
2、资源保障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编写印制教学课件,选派教师和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在培训开始前15天,将教师及课程安排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符合要求,若临时更改教师或课程安排,应取得采购人同意;培训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培训学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2)培训师资配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3名副高或以上职称师资(或行业专家)、实战型业务师资、综合素养类师资等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培训师资。
(3)负责培训老师往返交通、食宿安排,提前对接授课需求(如教学资料准备、设备调试等),保障授课顺利进行。
注:师资费按《长沙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行〔2017〕1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安全及保密保障
(1)成交人需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培训期间配置随队服务人员,确保医疗、交通、通讯等应急保障资源及时响应。
(2)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对每期培训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每日考勤、安全日报制度。
(3)成交人开展本项目的培训******消防、人身、财产、食品、用餐、住宿(如有)等一切安全,若因成交人原因给采购人、成交人(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人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均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
(4)成交供应商对从采购人处获得的所有信息,均具有保密义务,且保密期限为永久。
(4)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个人信息等保密资料的,成交人要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需要保密资料不得外泄。如因成交人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漏保密资料的,成交人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其他保障
(1)成交人为履行本项目而制作的所有成果、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为了本项目以外的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任何成果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成交人保证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因成交人侵犯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权益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
(2)建立培训质量动态监测机制,对学员满意度低于90%的课程进行预警,预警累计3次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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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及要求
1、验收方式:本项目执行《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提交相关的项目验收资料。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
5、采购人每季度付款前,将对该季度已完成的培训内容及移交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付款结算,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负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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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或货物)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2、付款方法:本次培训由长沙市民政局作为采购人,签订主体合同。按照《长沙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长财行〔2017〕13号)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参训人员按照分期核算、季度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培训费用。
注:成交供应商需向各单位提供相应结算发票,否则,各单位将不予支付。
3、采购人将从评审意见质量、公正性、时效性、严谨性等角度考察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当进行整改,经沟通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项目每期培训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将相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5、培训活动前的沟通、调研、安排;培训活动后的总结、调整建议等服务,应当与采购人工作时间同步。应急服务2小时内专业人员到达现场。
6、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磋商报价中已包含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管理费、财务、税费、食宿费、交通费、讲义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事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出现中途离场、停止服务等情况,若出现类似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如期举办培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应急培训方案。
9、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10.对于上述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