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项目的请示》(潭港司报〔2025〕10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八条,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内河水运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区城有关规划以及《湘潭港总体规划(2035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项目核准行业审查意见的函》(湘交函〔2025〕237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5XS0001S00号),******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项目的请示》(潭发改〔2025〕185******委员会关于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评估报告》(湘交院技函〔2025〕110号)。
三、核准内容
1、为充分发挥湘江水运能力,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完善湘潭港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动湘潭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
项目代码:2501-430000-04-01-29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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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大桥下游约1.5公里的湘江右岸。
3、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本项目新建3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使用岸线长度为370米(最终岸线使用规模以批复长度为准)。设计年吞吐量为355万吨。其中,位于上游的1#、2#泊位码头水工部分采用高桩码头结构型式,位于下游的3#泊位码头水工部分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3479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5、招投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6、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人民政府同步建设本工程配套疏港道路。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和环境,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防洪、通航等方面的论证,在开工前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文件。码头使用港口深水岸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要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7、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自开工之日起)。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请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