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通用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的请示》(常发改〔2025〕168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六十三条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文件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和《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相关政策,符合《湖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5年)》。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XS0002S00号);******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民航湖南监管局《关于湖南省澧县通用机场场址审核意见的复函》(民航湖南监管局函〔2021〕85号);湖南******事务中心《关于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的报告》(湘重点〔2025〕19******人民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签订的《新建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军地协议》;《关于新建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组成情况说明及承诺》******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项目投资联审意见》。
三、核准内容
1.为进一步完善湖南省通用航空网络布局,促进县域地方经济社会、旅游业和通航产业的发展,优化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公共服务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同意建设湖南省常德澧县通用机场项目。
项目代码:2308-430000-04-01-421005。
******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梦溪镇。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按A1类通用机场规划设计,飞行区等级为2B。新建1条1200m×30m的跑道、1条37m×10.5m的垂直联络道、28858.5m2的站坪(含停机位8个,其中固定翼机位6个,直升机位2个)、2761.6m2的航站综合楼、2128.75m2的机库、450m2的特种车库、500m2的动力中心、72.2m2******消防、供油、安防、绿化等设施。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27762.64万元。其中,资本金35%,为企业自筹;剩余65%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5.招投标: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抓紧落实项目的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资金未落实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如引进社会资本作为项目业主,则履行项目业主变更手续;如有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则由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来源评估论证,并视情况调整项目批复相关内容。
2.做好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机场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落实《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会同机场所在地政府做好机场净空保护、电磁环境保护、噪声敏感区域控制等工作。
3.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运营安全。
4.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5.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