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普发改资环〔2024〕6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境内。
3、项目投资概算:约29500.37万元。
4、建设内容: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日,年处理10.95万吨,配置1条3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具体包括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污废水处理系统、厂内给水排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暖通及除臭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等满足项目投产运营所需的全部建设工程及红线外配套工程。
5、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其他服务。
(1)设计部分(不含红线外道路、边坡、河道):①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包含钢结构初步设计方案等)、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与材料清册、绿化布置图、基础装修设计等)、竣工图编制等,并确保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查;②设计配合相关工作及图鉴配合有关报审报批手续、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资料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与协调、施工过程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
(2)工程施工:完成项目所涉及的主体工程各分部分项施工任务及红线外配套工程(包含排洪沟工程、进场道路及道路边坡工程、厂区边坡工程、填埋场改造工程等)施工任务,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采购:整套系统设备采购。
(4)安装:整套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含耗材)
(5)其他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的合格产品,通过发包人验收合格。
7、投资控制要求:须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和投资控制,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④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注:具备①或②+③或者②+④资质其一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且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其他人员:设计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4、业绩要求:无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4年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信誉要求: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查询投标人“失信惩戒”的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须【小于等于3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网址:******/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其他要求:本项目只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获取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为企业******银行转账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降低收取金额。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现落实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金额的50%的政策要求,实际收取40万元,降幅为50%。
************银行及(动态)账号如下。
户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银行镇沅支行
账号:******************126
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一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一缴纳保证金一确认投标保证金一保证金”******银行付款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
(3)保险保函。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购买电子保险。购买成功后下载保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网址:******/homePage#/homePage)”上传递交用编制软件编制并经电子签章及加密后的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须投标人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上传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08时30分。
3、开标地点: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建设路3号
联 系 人:顾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5栋3704号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