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监理服务已由******委员会以普发改资环〔2024〕6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监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境内。
3、项目投资概算:约29500.37万元。
4、建设内容: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日,年处理10.95万吨,配置1条3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具体包括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污废水处理系统、厂内给水排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暖通及除臭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等满足项目投产运营所需的全部建设工程及红线外配套工程(包含排洪沟工程、进场道路及道路边坡工程、厂区边坡工程、填埋场改造工程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并按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7、质量标准:【监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8、计划工期(服务周期):【从委托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且总监理工程师到场组建项目部)开始至整体调试及机组通过 72+24 小时移交试生产后(不超过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4、信誉要求: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查询投标人“失信惩戒”的网页截图)。
5、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齐全,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监理服务质量相关要求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证上岗,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效处理。以上人员执/从业证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擅自更换并提供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主要人员在职在岗承诺书”】。
6、其他要求:(1)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备并满足本项目实施监理服务的相关仪器设备。(2)本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签到打卡制度,总监理工程师须每日(工作日)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签到打卡,若遇特殊情况需外出则须向招标人请假批准。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按合同约定向拟中标人扣罚相关赔偿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总监理工程师签到打卡承诺书”】。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网址:******/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其他要求:本项目只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获取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银行转账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降低收取金额。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现落实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金额的50%的政策要求,实际收取1.5万元,降幅均为50%。
************银行及(动态)账号如下。
户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银行镇沅支行
账号:******************127
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一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一缴纳保******银行付款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
(3)保险保函。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购买电子保险。购买成功后下载保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网址:******/homePage#/homePage)”上传递交用编制软件编制并经电子签章及加密后的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须投标人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上传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8时30分。
3、开标地点: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建设路3号
联 系 人:顾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5栋3704号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