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8月5日我局拟对2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lchbjkjbzk@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邮政编码: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聊城电网优化220千伏线路工程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境内。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有限公司
工程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度约1.2km,均为单回架空线路。工程7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2.73%。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高压线附近,因高电压、大电流而产生较强的工频电场、磁场;(2)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时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在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环境保护目标。(2)本项目实践中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执行;(3)架空导线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4)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3.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
4.项目投运后,在落实好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下,其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工程是可行的。
2
山东聊城陶海站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拟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广平镇石刘村东北侧陶海变电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主变扩建。本期拟扩建2号110kV主变1台,容量为50MVA;建成后110kV主变2台,容量为2×50MVA。电压等级为110/10kV。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GIS户内布置。工程估算投资9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3.09%。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还有很强的电流通过,在其附近形成工频磁场;(2)变电站的变压器运行时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3)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自控系统电源蓄电池退运时产生废铅蓄电池。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在变电站选址时,已充分考虑了周边环境要求,避开民房等环境保护目标。(2)变电站在布置形式上,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可有效减小站区围墙外工频电场的影响。(3)在在设备招标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有噪声级的要求,噪声源强不大于60dB(A)。(4)站区内合理布置,利用配电装置楼和防火墙阻隔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5)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6)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防治措施: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7)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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