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CPM-DL2025-0827;
采购项目名称:******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27日;
评审日期:2025年9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已落实;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CCPM-DL2025-0827-1 | ******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南侧、平工纬一路北侧信阳优谷·众创科技孵化园5号厂房1层101号、2层201号、3层301号、4层401号 | 275800.00 | 元/年 |
序号 | 名 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项目 | 三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四、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财政局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