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PM-DL2025-0827
2.项目名称:******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5000.00元;
最高限价:295000.00元;
序号 | 名称 | 预算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项目 | 295000.00 | 295000.00 |
5.采购需求:
******财政局安保人员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已落实;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由于本项目涉及内容较多,安全、质量较为重要,单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难以充分竞争保质保量,为保障项目的充分竞争性及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购买采购文件。
2.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按以下资料: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财政局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