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传承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我局将开展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工作,现就此项工作的费用预算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文献、资料收集。组建由相关专家(具有高级职称)组成的团队对传承人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实践片拍摄、剪辑。完整记录非遗项目实践全部过程,对所有步骤和细节均进行了细致展示,能够体现其特色;除核心内容外,还记录了丰富的相关内容;有较高的说明性和参考性,时长15分钟以上。
(三)项目口述片拍摄、剪辑。细致全面讲述非遗项目实践与传承,完整讲述传承人人生经历;内容深入、细节丰富;访谈时间高于5小时。
(四)项目教学片拍摄、剪辑。有针对性、系统性地详尽记录传承人的教学过程;能充分体现出传承人的特色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能补全在口述片和实践片中无法充分展现的技艺细节和传习精要,时长45分钟。
(五)项目综述片拍摄、剪辑。出色运用文献片中素材,并加以补充,能够充分体现出传承人记录工程的成果,表现以传承人为核心的非遗项目的特色和魅力;能够完整展现传承人非遗传承的精彩历程,时长30分钟。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括相关服务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服务活动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3.参与企业须入驻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服务工程馆。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
该项目采购预算控制在20万元之内(含税)。
四、响应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采购预算询价报价的企业按照《公告》要求,于7月24日17时30分前提交以下资料:
(1)工作方案及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其他证明资质、能力的相关资料。
相关资料一式两份,盖章封装后报送至赣州市经开区金岭路******旅游局326室。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规定。我局将在符合要求的报名企业(至少三家)中,权衡其技术服务能力、信誉、质量、价格等因素基础上采纳商家报价。
(二)参与询价的企业应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采购方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询价采购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询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旅游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