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构建“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闭环治理机制,提升隐患排查的专业性与精准性,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高新财政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企业综合服务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目录代码A0101,目录名称: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对企业进行深度“诊断”,帮助中小企业精准识别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破解其“不懂安全、不会整改”的困境。构建“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闭环治理机制,将政府执法刚性与专家技术权威结合,既提升隐患排查的专业性与精准性,又通过指导培训增强企业自主防控能力,推动安全治理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预防。优化公共安全资源配置,系统性降低事故风险,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安全屏障。
(二)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对园区211户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的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复查:危化、医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30户(检查1次、复查1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1户(检查2次、复查2次);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100户(按不低于重点监管行业50%企业数测算,其中风险等级为黄色等级企业全覆盖)(检查1次、复查1次);
2.对重点行业、新兴行业以及其他小微型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
3.对原因复杂的有关事故,组织专家团队参与调查,出具技术报告或者专业意见,为事故调查报告提供支撑依据。
4.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业务系统的信息录入、上报、维护和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三)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行1次采购,3年使用。1年期满后,业主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并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累计期限不超过3年。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9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保障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系统性提升监管效能,精准识别企业自身难以发现的复杂隐患。赋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其自主管理能力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依据企业风险等级配置检查频次和资源,提升执法效率,实现“专家排查隐患、政府购买服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整改隐患”的良性工作机制。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八、购买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企业综合服务部按照管委会有关采购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7日到9月23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后期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杨璐,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