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安北路南延段(安城路至洋江路段)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越安北路南延段(安城路至洋江路段)新建工程已由******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2410-330652-04-01-13712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 16884.04 万元,工程概算 16884.0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9554.79元,建设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洋江路,终点位于安城路,全长约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具体详见施工图。
2.2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36m宽道路,新建3*25m预应力小箱梁桥两座,新建雨水管、新建交安设施、新建照明、新建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8630.827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为准)□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市政道路的养护及大中修工程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特征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证明文件为:①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竣工验收证书。以上①、②资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需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竣工验收证书需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业绩时间以质量证明文件中的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工程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如为联合体业绩的,应提供投标人在此业绩中承担符合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金额的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合同金额仅指施工部分合同金额。
3)业绩特征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4)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要求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8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联系人: 屠工 联系人: 朱惠莎
电 话: 0575-****** 电 话: ******
邮 箱: / 邮 箱: ******11@qq.com
2025 年 6 月 20 日
附件下载:
[A************001001]越安北路南延段(安城路至洋江路段)新建工程.YCZF招标文件正文.doc招标文件正文.doc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