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_
2、原公告内容: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满足本项目履约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设备能力。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等等效证明。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更正为: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满足本项目履约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设备能力。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等等效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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