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遴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6号),开展昌江县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现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资产清查登记时点为2024年12月31日;根据开展工作需要,收集农村集体2024年度资产的相关凭证、账套等资料,进行财务数据分析处理。
2.“三资”清查。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规范要求,对2024年度各村、组货币资金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对2024年度各村、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和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资源性资产必须根据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的测绘调查成果数据相衔接,进行数据处理和分类清查。
3.填报登记。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使用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的《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表》分门别类对照予以登记,填报内容确保符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清产核资上报系统录入规范要求。
4.张榜公示。将清查的初步结果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进行公示7天,并受理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核查至群众认可。
5.数据上报。按照通知要求,将清查登记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清产核资系统,上报乡镇、县、省逐级审核确认。
6.成果装订。将资产清查当中形成的清查报表、公示照片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形成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成果资料。
(三)清查对象
全县64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工作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财务代理记账资质或测绘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2023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个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实施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转包分包合同无效)。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会计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五)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至少同时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测绘工程师、质量内审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六)企业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书面声明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项目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企业简介;
(五)项目技术方案。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加盖公章密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址,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递交日期等信息。
四、报名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7:30。
******农村局(县政府办公大楼913室)。联系人:吴学文,电话:0898-******
五、评定办法
根据各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一家。届时中标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未入选的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