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春县2025年第二批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HBQC-202511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11GL-******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3.3******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规模:约1956.75万元。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危桥重建共有23座桥梁,其中中桥198.14米/5座,小桥 177.12米/8座,6米以内框架桥10座,分布于蕲春县区域内各乡镇、位于县乡道中间关键节点,拟采用四级公路(其中个别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20km/h、30km/h,桥梁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公路-II级,桥梁总宽:7.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4 合同估算价:1956.75万元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3楼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咏 | 联系人: | 张平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 网址: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2025年11月28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2024******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开办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自行拟定信誉承诺函格式,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员 | 1 | 具有有效的施工员证书。 | 质检员 | 1 | 具有有效的质检员证书。 | 材料员 | 1 | 具有有效的材料员证书。 | 安全员 | 1 |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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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蕲春县2025年第二批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HBQC-202511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11GL-******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3.3******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规模:约1956.75万元。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危桥重建共有23座桥梁,其中中桥198.14米/5座,小桥 177.12米/8座,6米以内框架桥10座,分布于蕲春县区域内各乡镇、位于县乡道中间关键节点,拟采用四级公路(其中个别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20km/h、30km/h,桥梁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公路-II级,桥梁总宽:7.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4 合同估算价:1956.75万元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3楼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咏 | 联系人: | 张平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 网址: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2025年11月28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2024******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开办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自行拟定信誉承诺函格式,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员 | 1 | 具有有效的施工员证书。 | 质检员 | 1 | 具有有效的质检员证书。 | 材料员 | 1 | 具有有效的材料员证书。 | 安全员 | 1 |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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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 招标编号:HBQC-202511GL-******1 |
| 一、招标概况 |
| 蕲春县2025年第二批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于2025年11月28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 二、评标结果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00 | ******.00 | | 质量(如有) | 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王华栋 | 李云华 | 田裕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1085 | 鄂******5054 | 鄂************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 三、评标情况 |
| | |
| 四、公示时间 |
|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 |
| 五、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六、联系方式 |
| 1.招 标 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
| 联系人:张咏 |
| 电话(传真):****** |
| ******有限公司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3楼 |
| 联系人:张平 |
| 电话(传真):****** |
| 3.行政监督部门: |
| 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传真): |
| 备注说明: |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 |
|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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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 招标编号:HBQC-202511GL-******1 |
| 一、招标概况 |
| 蕲春县2025年第二批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于2025年11月28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 二、评标结果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00 | ******.00 | | 质量(如有) | 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王华栋 | 李云华 | 田裕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1085 | 鄂******5054 | 鄂************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 三、评标情况 |
| | |
| 四、公示时间 |
|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 |
| 五、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六、联系方式 |
| 1.招 标 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
| 联系人:张咏 |
| 电话(传真):****** |
| ******有限公司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3楼 |
| 联系人:张平 |
| 电话(传真):****** |
| 3.行政监督部门: |
| 地址: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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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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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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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蕲春县2025年第二批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HBQC-202511GL-******1)施工类招标 |
| 中标结果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11GL-******1 |
| 蕲春县2025年第二批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蕲春县2025年第二批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标段名称)于2025年12月20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媒介名称)上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2日。招标人已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 |
| 中标人 | 中标价(元) | 其他 | | ******有限责任公司 | ******.000000 | / | | |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 招标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
| 邮编: |
| 联系人:张咏 |
| 电话:******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3楼 |
| 邮编: |
| 联系人:张平 |
| 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 |
电话:
|
| 备注:如不是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可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