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c.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如下: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为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6)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备注:(1)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承接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4)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6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江门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zhuanxiangchax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