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查询> 招标详情
枝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重点工作的提示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5-05-21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正文附件下载

各市直预算单位(含直属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落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现就做好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一)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财政局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2号)的文件规定,各预算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及以下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4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类和服务类、超过400万元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依法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继续对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上限提高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提高至6%。

  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可以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即可实施采购活动。预算单位对该说明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负责。

  (二)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各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中,应严格依据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及强制采购。一是在工程项目中要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制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应用绿色建材。二是要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确定本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财办库〔2024〕269号)的文件规定,新能源汽车占年度公务用车总量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各预算单位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应给予中小微企业适当支持,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提高预付款比例。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鄂财采发〔2021〕8号和宜市财采发〔2022〕2号)。

  (四)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各采购单位要积极向中标企业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并配合金融机构和中标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枝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开展融资业务,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后申请融资的,要积极配合做好约定回款账户变更等工作事宜。

  (五)保证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各预算单位应在采购活动中落实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应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对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评审规则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形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文件条款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

  (六)持续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根据《省财******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5〕1号)要求,各预算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比例要求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并积极完成“832平台”采购任务,提高采购效率,在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832平台”开展履约验收评价工作,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

  (七)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工本费等;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类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工程类项目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政府采购日常业务工作

  (一)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各预算单位应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时公开采购意向。政府采购预算应随部门预算同时完成编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在初步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后,应于正式采购活动开始前至少30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通过枝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的一定限额以下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不事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财政局审核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分管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开展采购活动。

  (二)做好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工作。一是集中采购目录内、达到分散采购限额的项目,均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政府采购备案;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4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也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政府采购备案,否则中标企业无法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二是采购人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后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合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三)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备案及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可自行验收,或者邀请参与评标的专家参与验收;也可根据项目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直接引入第三方验收机构,与采购人、承建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单位、监管单位共同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已完成履约验收的项目,各预算单位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对履约验收项目进行公示备案,并将验收结果上传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四)做好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公告。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部门决算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填报上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实际执行情况。

  (五)其他。省财政厅已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集采目录中工程类已删除,服务类清单有较大改动。请各预算单位采购人员结合省厅文件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的《枝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5年版)》文件,加强学习研究,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三、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

  (一)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采购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鄂财采发〔2016〕6号)文件要求,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依法明确采购主体内部归口管理要求、各环节职责权限和责任清单。建立依法合规、运转高效、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采购单位要建立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高效、规范、透明。要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支付与结算、绩效评价、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政府采购各个工作环节制定相应规程,落实各环节负责人和管理责任。

  (三)落实采购绩效管理。采购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绩效监控,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注重绩效监控的持续性和动态性,确保绩效监控的效果。

  (四)做好质疑投诉。采购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答复和解释。要依法依规答复询问、质疑、投诉,按规定处理质疑事项。质疑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在配合政府采购投诉或监督检查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同时应按规定进行投诉答复和配合监督检查。

  (五)建立完整的政府采购档案。采购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15年,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六)加强采购人能力建设。采购单位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要加强“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全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的学习使用,提升信息技术在推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实施中的支撑力。

  业务指导电话:******

******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马蜂快照:2025-05-21
收藏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招标文件下载 x
绑定手机号码
10秒快速绑定,找项目快人一步
公司名称:*
姓名:*
关键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企业大数据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提升会员等级
公众号
马蜂盯标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小程序
马蜂盯标小程序

扫码打开小程序

APP
马蜂盯标app

扫码下载APP

客服
马蜂盯标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