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启明新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 澄清公告
(************2002)
一、更正内容
******街道启明新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标段编号:******************,现更正如下:
1、原附件中未上传初设文本,现上传补充文件。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10:00,现变更为: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9日10:00。
3、原招标文件中工期为:总承包计划工期:50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现变更为:总承包计划工期:49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4、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投标其他条件第6)项、须知前附表1.4.1、1.4.2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变更为: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所有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如未及时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联系人:胡勇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15号鑫嘉瑞大厦7楼3号
联系人:王迪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