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2022年以来全市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四乱问题”。以各种名义向企业“乱收费”行为;违法违规设立罚款事项,随意提高罚款标准的“乱罚款”行为;擅自提高检查频次、无正当理由对企业进行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乱检查”行为;未经法定程序、扩大范围随意查封扣押企业财产设施的“乱查封”行为。
(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自然资源领域违反属地管辖原则,违规超越管辖区域范围开展执法活动,以及将行政执法作为创收手段、直接或间接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趋利执法活动。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问题。在同一地区、相同或类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情形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适用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对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监管尺度不一致等问题。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执法不作为问题。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在履行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
(二)电子邮箱:******
(三)来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29办公室,邮编:423000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受理的范围主要是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