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彩钢板及方管材料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彩钢板及方管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ACEG-******9001
项目地址:瑶海区YH202307号地块总承包工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86万㎡,地下总建筑面积约4.46万㎡,主要业态有:4栋高层(22/25层)、4栋中高层(15/16/17层)、8栋小高层(10层)、商业及配套用房、普通地下室、人防地下室等,其中高层、中高层、小高层为装配式结构,装配率65%。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公司合法注册,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
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工期暂定100天,具体;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1、数额:5000.00(人民币伍仟元整) 2、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内 3、返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6、招标控制价(含税):260538.45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附件一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
9、验收标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满足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查等要求,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安徽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验收,且不予增加任何因验收产生的任何费用。;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它要求:特别提醒: 1、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乙方无条件服从并完成甲方总工期、分层节点工期要求,同时要参考建设单位审批周计划,若乙方服务跟不上,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工程款扣除。 3、投标单位需在中标后将样品送到项目部,样品未送达则投标无效。4、送货及验收单须施工员及材料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3、其他事项:
14、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8时30分******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2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银行承兑汇票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利息。付款乙方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若甲方资金有困难时,双方协商解决。 2、按月结算,依据工程进度付至结算量的70%;3、现场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量80%;4、甲方与建设单位决算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待甲方缺陷责任期满后六个月内付清。5、采购中标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对于同一供应商单次采购未达到30万元,但同一合同主体年度采购总额达到************有限公司房源(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以及车位)或者按照招标人要求指定购房(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以及车位),一标一抵,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最终抵债资产金额以业主方备案价为准,同时明确资产过户所缴纳的税费双方各自承担。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
2******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7.1******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李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董工,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