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馨公司2025年-2******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技术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合同包名称 | 设备数量 | 设备编号 | 服务期限 | 最高控制单价 | 备注 设备所在区域 |
一
| 电梯维保 | 20 | D6N09973/D6N09974/D6N09977/D6N09978/D6N09980/ D6N09969/D6N09970/D6N09971/D6N09972/D6N09975/ D6N09976/D6N09979/D6N09981/D6N09982/D6N09983/ D6N09984/D6N09985/D6N09986/D6N09987/D6N09988(品牌:奥的斯) | 24个月 | 348元/台/月(24个月合计200448元) | 林浦广场 |
1 | OTIS3100(品牌:奥的斯) | 福州西养护基地 | ||||
2 | LGE-1050-C060、LGE-1050-C060?(品牌:日立) | 福州西养护基地 | ||||
1 | LEHY-II?(品牌:三菱) |
备注:该最高控制单价包含维保费、物联网设备使用费、物联网设备通信费、电梯设备维修人工费。
本项目采购明细如下:
1.服务(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122号福州西养护基地。
2.服务(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3.质量要求:?合格 。
4.结算方式:根据每月考核表进行据实结算。(甲方根据《考核评分细则》(附件二)及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月考核评分100分至90分,甲方支付100%维保费用;89分至85分,从90分起每减少1分则扣除单月维保费1%;84分(含84分)以下的,甲方支付单月维保分的85%;如乙方多月考核评分低于80分以下(含80分),甲方视为乙方无法有效提供服务)
5.结算金额计算方式:根据其成交价和含税最高总价限价计算的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和结算单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完成本项目。折扣率的计算公式为成交价÷含税最高总价限价×100%。结算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最高单价限价×折扣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要求服务的国内企业;
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
4.供应商应具备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A级资质。
三、服务要求
1.现场作业完成必须保持场地卫生,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情况。
2.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2-2017)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
3.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完成30天内完成原厂电梯物联网检测模块并完成与特检院系统对接。
4.供应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 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 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
6.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
8.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9.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免费提供林浦广场20台电梯物联网设备及软件服务。
四、评审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除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否决外,将通过审查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人;若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五、递交报价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四层
联系人:骆书泉
联系电话:******
3.递交方式:
供应商无需报名,仅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报价文件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报价文件格式》)规定制作报价文件且包封后采用现场或顺丰快递方式递交至递交地点,采购人以签收报价文件时间确定为递交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本项目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保证金同时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提供保证。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账号:************75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的金额:¥400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银行电汇或转账。
************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项目编号)的响应保证金”,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
联系人:?骆书泉
电 ?话: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附件一?
?
?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
维保单位(乙方):?????????????????????????
地址:???????????????????????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附件1)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履约及服务的方式:
1、本项目乙******有限公司账户。
******有限公司
账号:1170 ?1010 ?0100 ?3929 ?75
******银行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2、乙方需提供维保服务所需工具和劳务,及电梯维修的人工。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第三条?合同期限、维保费用
项目名称 | 设备号 | 数量 | 合同起止时间 | 单台电梯单月维保费(元) |
林浦广场 | D6N09973/D6N09974/D6N09977/D6N09978/D6N09980/ D6N09969/D6N09970/D6N09971/D6N09972/D6N09975/ D6N09976/D6N09979/D6N09981/D6N09982/D6N09983/ D6N09984/D6N09985/D6N09986/D6N09987/D6N09988(品牌:奥的斯) | 20 |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元/台/月(此费用包含电梯维保费、物联网监测设备使用费及通信费) |
福州西养护基地 | OTIS3100(品牌:奥的斯) | 1 | ||
LGE-1050-C060、LGE-1050-C060 (品牌:日立) | 2 | |||
LEHY-II (品牌:三菱) | 1 | |||
本合同项下合计金额:??????? |
| / | / |
第四条 ?维保时间安排
维保时间安排: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维保计划表。季度保定于3月份及9月份;半年保定于6月份;年度保定于12月份;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提供一次电梯现状的检查、维保服务;此外,每隔半月还应提供维保一次。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每月考核得分进行支付相关维保费。按季度支付维保费,既每季度维保费??????元(大写:?????),乙方必须本季度末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10日内,将维保费汇入乙方账户。
2.甲方根据《考核评分细则》(附件一)及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考核方式如下:
(1)项目1月度考核总评分为100分至90分,甲方支付100%维保费用;
(2)项目1月度考核总评分为89分至85分,从90分起每减少1分则扣除单月维保费1%;
(3)项目1月度考核总评分为84分(含84分)以下的,甲方支付单月维保分的85%;如乙方多月考核评分低于80分以下(含80分),甲方视为乙方无法有效提供服务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相关违约金。
3.支付方式:汇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账户信息以签署页为准。若乙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4.乙方户名:????????????????????????
******银行:????????????????????????
账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进行检查。若发生甲方发现问题并告知乙方但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到位的情形,甲方有权依照事情严重性对乙方作出相应罚款。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所安装的物联网设备进行检查,如未按投标承诺函执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7)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每月进行统一考核。
2.甲方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费用。
(3)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4)派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2)在乙方服务过程中一个月内发生多起非人为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维保人员,并在月度考核表扣除相应分值。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2.乙方义务
(1)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个自然日; 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向乙方支付乙方未按时提供维保期间的费用,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3)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联系电话:?????????。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并于甲方通知起1个小时内完成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不存在困人情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并于24个小时内完成抢修。若乙方超时未到现场处理或未按时完成救援、抢修工作,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200元作为处罚。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200元作为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100元作为处罚。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200元作为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200元作为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自检现状检查,以发现上个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情况报送甲方并及时进行维修。乙方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200元作为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应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质监局报备本单位所承担维保电梯清单,如维保情况有变动,在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质监局申报变动情况。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200元作为处罚。
(10)乙方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电梯过道、小区公告栏或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100元作为处罚。
(11)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应当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导致档案丢失,甲方有权扣除2个月单台电梯维保费等额费用,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付费用,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当月电梯维保费扣除200元作为处罚。
(14)乙方应提供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建立管理标准。
(15)乙方应对本项目提供维护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日常巡查方案、检修方案、维修应急处理方案。
(16)乙方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等。
(17)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如收到五次甲方的处罚通知书,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8)在合同服务期内甲方发现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佩戴相关证件,则有权开出处罚通知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从当月维保费中扣除50元。
(19)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林浦广场20部电梯的原厂物联网设备安装、调试,并接入特检院系统。如未按期完成安装,既视为乙方未按投标文件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应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本合同内的电梯免费提供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装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乙方在维保服务过程中如需维修或更换电梯相关配件,需提供故障说明及需更换配件清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相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保时间提供维保服务,甲方可拒付电梯当月保养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未按期保养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的甲方还可要求乙方支付设备维修费用。
3.乙方擅自将电梯维保业务分包、转包的,甲方可拒付电梯保养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若电梯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按照其所采购的保险承担相应责任;若乙方采购的保险不足以覆盖相应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补充责任。
5.乙方违反约定,电梯维保工作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乙方仅派一人进行电梯维保工作时,甲方可拒付电梯当月维保费。
6.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工,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电梯维保费用。
7.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8.若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开出的处罚通知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违反本合同义务的,甲方视情况有权要求整改或发出处罚通知书。
******管理局系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如乙方多月考核评分低于80分以下(含80分),甲方视为乙方无法有效的服务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相关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法院起诉;
******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件一:?????
考核评分细则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检查情况描述 | 得分 |
日常管理(50分) | 1.在甲方及上级检查过程中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20分。 2.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定期人员培训、相关演练, 未按合同执行每次扣10分。 3.应急响应、重大接待等保障工作时,未按照需求 ?增派足额工程维保人员现场驻点的,按照5分/人 ·天标准扣分。 4.每月故障次数:每发生一次非人为故障每次扣0.2分。 | 50 | 未明确扣分数的视情况严重性进行考核,每扣5-30分/项 |
|
|
岗位形象 (10分) | 1.所有员工着本岗位规定制服,服装统一整洁,男士着相关工程服装。换季服装统一、不混穿; 2.工号牌无破损,挂脖式工号牌佩挂于正胸前,同一项目统一工号牌样式。未按合同执行,不符合规范 要求的,扣2分/项。 | 10 | 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项 |
|
|
服务保障(10分) | 大型接待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提前做好电 梯设备相关检查。 | 10 | 每次接待期间出现故障的,扣5分 |
|
|
维保人员职责(25分) | 1、每日对电梯机房内的设备、井道内的设备、轿厢 设备进行巡查。 2、每月对设备、所属环境进行卫生清洁。 3、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30分钟内 到场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处理的扣10分/次。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留存影像资料及现 场记录。 5、每月对出现的故障形成分析报告及预防措施。 | 25 | 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项 |
|
|
基础管理(5分) | 1、对维修进行中的电梯设备需提前在各个楼层显眼 位置摆放相应告示; 2、需停梯维修应提前告知物业公司相关对接人。 | 5 | 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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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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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检查人:????????????????????????????????????????乙方负责人:
电梯安全员:????????????????????????????????????电梯安全总监:
附件二:
电梯维修/更换配件预算申请表
操作单位:? ? ? ? ? ?申请时间:? ? ? ? ? ?操作人员:???????????????????????????????????????
?
故障原因 | 配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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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确认:???????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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