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精神,为推进我县国企改革重组工作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现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诚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3.******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统称“服务单位”),具体服务企业见附件。
4.选聘数量:1家
5.服务期限:根据服务合同约定(每年一签,不超过三年)
6.服务费用: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不超过25万元/年(含税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7.******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50%)。
二、服务内容
1.为服务单位日常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2.起草、审查服务单位经营活动涉及的相关协议、合同、法律文书;
3.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根据需要或依据有关规定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涉及公司与下属单位或其他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划转、内部资产整合事宜、生产经营业务、项目工程业务及其他业务需要法律意见书的,协助审核方案、相关协议、出具内部流程决策所需法律意见书;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4.为报送县国资委审核、批准或备案,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服务单位制定、修订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等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就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6.全面梳理、审核服务单位常用合同,建立健全合同模板库;
7.参与磋商、业务谈判,法律纠纷的谈判、协商、调解及风险事件的处置等;
8.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参与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危机处置工作并提出解决方案。
9.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总办会等会议;
10.协助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1.处理其他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是******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
2.报名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报名单位在参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4.报名单位(含拟指派执业律师)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报名单位(含拟指派执业律师)近三年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 报名单位承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具备相应数量的服务团队人员。
(1)指派律师要求:指派至少2名执业律师(主办律师1名,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协办律师1名,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2)经验要求:熟悉国资国企监管法律法规,央企、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法律文件审核、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文书等事项;在项目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国有资产管理、工程类行业、公司管理、企业改制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熟悉或拥有企业改制、国企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收并购业务操作以及具有处理国企诉讼、仲裁案件等丰富经验。
7.截至本次比选报名之日,报名单位不能有尚未代理完毕与服务单位存在利益冲突的诉讼案件或非诉讼项目(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仲裁、并购项目等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8.报名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资信实力、管理水平、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律所负责人授权书;
2.提供报名单位执业许可证及依法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
3.提供参选时最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拟指派执业律师的社保记录凭证及单位职工参保花名册(复印件);
4. 提供发布公告起任一天“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结果(含拟指派执业律师);
5.提供报名单位在参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近三年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函(含拟指派执业律师);
6.提供拟指派律师简历,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7.提供具有央企、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近五年包括但不限于为央企、国企提供改制、并购、重组方面,房地产开发、国有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领域等法律服务的相关业绩材料;
8.服务方案;
9.报价单;
10.提供截至本次选聘报名之日止,尚未有未代理完毕的与服务单位存在利益冲突的诉讼案件或非诉讼项目的承诺函(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仲裁、并购项目等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报名单位将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纸质材料扫描刻录光盘1份,连同纸质材料密封提交。
五、比选方式
(一)由采购单位根据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报价、信誉、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比选中标单位。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比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确定比选中标单位。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三楼 综合管理部。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或邮寄,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林 工,电话: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附件:
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服务企业名单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