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鲜草种植推广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全旗以嘎查村、自然小组、集中规模化养殖区为单位建设鲜草种植智能化工厂,固定式鲜草种植5座,40尺牧草集装箱5个。
二、公示目的
依据《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正镶白旗鲜草种植推广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草案)、供货要求(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程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8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黄建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民禾物流园区F10第一间
联 系 人:薛建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正镶白旗鲜草种植推广项目(施工标段).PDF【招标文件】正镶白旗鲜草种植推广项目施工标段(草案).pdf【招标文件】正镶白旗鲜草种植推广项目设备标段(草案).pdf正镶白旗鲜草种植推广项目(设备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