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监理
******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合发改投资〔2025〕850号)
******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IFFBZ02303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IFFBZ02303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兆河闸)及马鞍山市(新桥船闸)
2.6建设规模: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兆河闸和新桥船闸两部分,其中兆河闸为Ⅲ等中型水闸,新建的反向消能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新桥船闸拆除新建封闭堤防级别为1级。项目投资概算为4060.63万元
2.7工程概算投资额:4060.63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建设周期240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0招标范围:包括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阶段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费约72.44万元。
2.11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签约合同价4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无年限要求);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10时30分******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10时3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2.1和12.2。
12. 联系方式
12.1招标人
招标人:******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地址:巢湖市姥山路
邮编:238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
12.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12.3 电子交易系统
******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0512-******
12.4 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0551-******、0512-******
12.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0551-******
13******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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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