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3号)、《临沂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实地审验、谈判协商,拟新增2家定点协议医疗机构、4家定点协议零售药店,变更55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
附件:1、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沂水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5月26日
附件【附件1: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附件【附件2: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附件【附件3: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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