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3日——2025年8月11日
公示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邮 编:214028
邮 箱:
******传 真:
******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新区商务综合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溪四—工博园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5年6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范围
江溪四—工博园管理单元规划范围:东至新阳路、南至泰伯大道、西至团结路、北至东安路,总面积约4.67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三、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纺城大道与竹园浜路交叉口西南侧商住混合用地及部分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并划分为两个地块。
******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新型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
(4)优化用地功能,调整新月路南侧部分商业用地地块划分,并将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15分钟社区生活圈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
(5)优化用地功能,将东安路南侧部分公园绿地调整为殡葬用地。
(6)优化公共服务,将坊和路与纺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商住混合用地、幼托用地调整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7)优化公共服务,将金城路与纺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图书展览用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8)优化市政道路,在锡义路南侧新增一条东西向弹性支路,将新月路及坊溪路调整为城市支路,取消金城东路两侧部分弹性支路。
(9)优化市政道路,贯通协新路(坊和路-泰伯大道)。
(10)优化市政设施,将锡义路南侧协新变调整至团结路与纺城大道东北侧。
(11)优化绿地布局,沿许巷桥浜西侧及协新浜东侧拓宽公园绿地,在泰伯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侧增加一处公园绿地。
(12)优化绿地布局,将金城路以北部分公园绿地调整为防护绿地,沿新阳路西侧增加防护绿地。
(13)动态维护,落实竹园浜路西侧通信用地性质及用地范围。
******消防站、新发朗诗熙樾府及其南侧地块用地性质及用地范围。
(15)动态维护,落实金城东路和竹园浜路线型,取消新阳路(东安路-锡山大道段)。
(16)动态维护,更新用地代码。
附件:《无锡新区商务综合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江溪四—工博园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pdf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