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仁寿县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仁发改【2025】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502-511421-04-01-296213))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仁寿县汪洋镇、文宫镇、富加镇、黑龙滩镇、禾加镇、禄加镇、藕塘镇、宝飞镇、方家镇、钟祥镇、龙正镇、彰加镇、满井镇、新店镇、始建镇、大化镇、慈航镇、谢安镇、板桥镇、曹家镇、宝马镇、虞丞乡、青岗乡等23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酒厂高粱种植基地86亩、美丽乡村示范点309345平方米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配套建设产业道路提升35.13千米(含步行道6.48千米)及管线整治、垃圾处理设施、公厕等其他配套设施;修建电商服务点200平方米、烘干仓储房16500平方米、农资配送中心4230平方米、修建停车场8400平方米(配套63个充电桩)、产业文化广场57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2.3 总投资:20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其中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勘察: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工程测量等),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并通过审查备案,满足并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设计需求。(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和预算规范、规程、满足质量、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2.7 资金来源:专项债劵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 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留业主电话备查。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留业主电话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内容还应包括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牵头人支付费用的方式及时间;纠纷处理方式;联合体内部的索赔等。(4)联合体双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609:00至2025-07-02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6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村局
地 址:眉山市仁寿县建设路三段281号
邮 编:620500
联 系 人:戴老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 822 号 2 楼 5 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伍老师
2025-06-2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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