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财政局关于印发翔安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厦翔商务〔2023〕8号),现就申报2024年度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限额以上批发业、限额以上零售、限额以上餐饮业、服务外包企业
二、申报时间
1.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业、服务外包:2025年5月28日至6月27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辖区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初审后汇总报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申报纸质材料3份(A4纸、一式三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可盖骑缝章),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申报地点
******街道:田墘社区龙田南三路1号
******街道巷南路166号2号楼203
******街道:顶曾路360号东401室
******街道:宋洋一里28号413室
******街道:莲亭路805号
******街道:翔安南路5000号(厦大科技园1号楼)
******街道:鸿翔西路1888号1号楼4楼419室
新圩镇:镇口路8号
内厝镇:上塘中路231号
五、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在扶持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且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该项扶持资金与区级同类奖补扶持不可重复享受,就高不重复。
(二)申报联系人
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小陈,******(批发、零售、餐饮)
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小徐,******(服务外包)
******街道:黄惠娟,******
******街道:李晓倩,******
******街道:林欣御,******
******街道:蔡如意,******
******街道:黄延海,******
******街道:杨艳娟,******
******街道:邱建琴,******
新圩镇:林春连,******
内厝镇:林艺钦,******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2024年度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1.厦门市翔安区2024年度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材料.docx
2.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