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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现就该项目遴选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请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具体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范围
(一)支持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绿色标准化生产经营。支持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绿色标准化生产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联合社购置现代农业设施设备,智慧农业管理设备,购买绿色农药、生物有机肥料,推广使用新品种,生产“两品一标”农产品,支持配备农产品分选分级设备,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销售,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商,支持农民合作社粮油大豆生产。
(二)支持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支持农民合作社参加经营管理、品牌策划、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支持开展专题宣传,打造农民合作社发展样板。
以上两项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5个及以上农民合作社,支持的对象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同时具备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等相关条件。
******服务中心1个。************服务中心围绕石硖龙眼产业创建,服务带动合作社不少于30个、家庭农场不少于100个,农户5000户(次),带动产业面积不少于3万亩(次)(或经营额1亿元);协助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建石硖龙眼品牌联合社,推行“六统一”经营,建立利益连结、联农带农机制;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范化建设,建立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四)组建品牌联合社1个。通过先建后补方式支持若干个合作社、联合社以分工合作方式联合经营,按照“一产业一品牌一联合社”模式,将我县石硖龙眼特色优势产业一产、二产、三产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联合起来组成石硖龙眼品牌联合社,推进全产业链“六统一”经营,即形成统一品牌运营、统一产品标准、统一产业经营、统一市场营销、统一价格体系、统一利润返还,构建一产作为全产业链经营第一车间的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确保一产小农户享受二三产利润返还,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遴选条件
采取自主申报、审核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支持对象。
(一)申报支持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绿色标准化生产经营或支持合作社规范化发展项目遴选条件如下:
1.在平南县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齐全,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挂牌办公,管理制度完善。
2.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各自职责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财务管理规范,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4.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强,带动农户发展300户以上。
5.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和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服务中心项目遴选条件如下:
1.在平南县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齐全,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挂牌办公,管理制度完善。
2.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各自职责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范,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4.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强,带动合作社不少于5家、家庭农场不少于20家,带动产业面积不少于0.6万亩(次)(或经营额0.2亿元),带动农户发展500户以上。
5.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和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 (三)申报组建品牌联合社项目的遴选条件如下:
1.在平南县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齐全,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挂牌办公,管理制度完善。
2.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各自职责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能够以分工合作方式组建石硖龙眼品牌联合社,财务管理规范,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4.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强,带动农户发展300户以上。
5.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和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6.开展石硖龙眼产业链“六统一”经营,即形成统一品牌运营、统一产品标准、统一产业经营、统一市场营销、统一价格体系、统一利润返还,落实利润二次返还机制。构建一产作为全产业链经营的第一车间的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确保一产小农享受二三产利返还。
三、支持标准与用途
1.支持标准。以上项目对单个主体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个主体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2.资金用途。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仅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相关规定,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不得统筹和挪用。要合理确定支持标准和单个主体资金支持上限,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资金支持不超过20万元,防止人为“垒大户”。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支付项目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2025年9月2******农村局经管站,******,联系电话:******。
附件:1.平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材料
2.平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3.平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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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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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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